商台記者2019年遭警用海綿彈從後射擊 投訴警察課指事件「無法證實」

2019年反修例運動中,一名時任商業電台記者於旺角採訪期間遭防暴警從後發射海綿彈,擊中背囊。記者作出投訴,投訴警察課完成投訴調查後表示事件「無法證實」。

事件發生於2019年12月旺角朗豪坊對出,時任商業電台正拍攝警方粗暴對待學生媒體「科大編委」記者時,被警方指罵甚至揚言要作出拘捕。記者轉身離去時,一名防暴警員相距僅5個身位舉槍發射海綿彈,擊中記者背囊。事後該記者曾表示,背囊有射穿痕跡。

雖然事發時有片段清楚拍攝到記者採訪時情況,由警方指罵至開槍過程一覽無遺,但經過投訴警察課調查後,指當時警員多次要求記者離開但未獲理會,並指記者其後觸碰一名警員手部後轉身逃走,警方隨即追捕並發射海綿彈,形容警員行為並非不合理,因此無證據支控指控,列「無法證實」,獲監警會通過。

另有兩宗涉及記者的投訴個案,包括投訴警員用手推開記者手機,以及拉低記者防毒面罩,兩項同樣被列為「無法證實」。

過去,監警會角色一度備受質疑,被形容為無法在脫離警方立場下調查投訴事件,2019年反修例運動後情況更為嚴重。社會各界曾多次要求政府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但政府堅稱監警會已經能夠發揮作用。

0則留言

留言

Login

Welcome! Login in to your account

Remember me Lost your password?

Lost Password

WP2Social Auto Publish Powered By : XYZScript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