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案判決揭盅 庭外市民聞判決後傷心落淚

47人案終完成判決,45名被告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罪成,判囚4年兩個月至10年不等,當中被法庭裁定初為首要分子的首被告戴耀廷,判囚10年。第二被告區諾軒、第三被告趙家賢、第四被告鍾錦麟同被裁定為首要分子,分別判囚六年9個月、7年、6年1個月。由於法庭旁聽席不足,警方舉牌示意額滿,要求市民離開現場,約200名未能成功進入法庭的市民決定留守法庭門外等候判決。當法庭判決傳出後,法庭外不少市民都傷心落淚。

曾是被告之一的李予信聽畢判決後獨自離場,不作任何回應。屯門區議會前副主席黃丹晴判決後受訪問時表示知悉眾被告有機會獲釋感欣慰,因為完成刑期後便可與家人相聚,特別是自己的朋友及前同事張可森。對於有被告需要坐牢10年或7年等感難過,畢竟過去一同從政並且相識。希望一眾朋友們能在這段日子內平平安安,盡快獲釋後團聚,因為沒有任何事比平安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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