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仲賢疑因雷射筆被上門拘捕 浸大學生會發聲明譴責
今早浸大學生會於社交平台發文表示,會長方仲賢於上午7時被20名警員上門拘捕,被控涉嫌妨礙司法公正、拒絕被捕、藏有攻擊性武器,現身處於沙田警署。學生會對於警方濫捕表示強烈譴責,要求警方「馬上釋放方仲賢,並停止濫捕香港義民。」
去年8月6日,浸大學生會會長方仲賢於深水埗鴨寮街購入10支未有裝上電池的雷射筆,隨即被警員上前攔截拘捕,更指方仲賢手上的雷射筆為「雷射槍」,以藏有攻擊性武器將其拘捕。當時街上人流湧湧,對於警方強行拘捕,途人紛紛圍緩聲援抗議要求放人。及後警方作出驅散,引發警民衝突,晚上更再度出現催淚彈驅散、警棍鎮壓的血淚場面。
雖然警方曾經以專家及實驗證明雷射筆有一定傷害,但其輸出功率及使用方法引起公眾質疑。去年警方曾在記者招待會上以雷射筆令報紙燒出白煙,希望藉此證明所謂「雷射槍」的傷害性。當時有大律師質疑抽取證物進行實驗有違常理,甚至質疑證物受干擾。公眾亦對實驗作出不少質疑,例如實驗中雷射筆需要相對近距離以及定點輸出10秒方能燒出白煙,與當時反修例運動中抗爭者的使用方式大相逕庭。而雷射筆被搜出時並沒有裝上電池,質疑不同的電池或會影響輸出功率,以警方提供的電池作實驗結果並不可信。
因為雷射筆乃天文愛好者觀星時常用的工具,故此事件引來一批天文愛好者及大批市民不滿,並於去年8月7日晚於太空館外以觀星筆舉辦民間「幻彩詠香江」,更有市民高喊「光復銀河,雷射革命」。最後方仲賢未有被起訴獲釋,但是次拘捕開啟了香港將觀星筆下達攻擊性武器定義的先例。不少市民只是單純於有抗爭活動舉行的街頭上、甚至是家中被搜出觀星筆而被控甚至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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