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案4被告終獲保釋 案件5月31日再訊

國安法指定法官蘇惠德昨晚就「35+」初選案作出保釋決定,其中批准案中15名被告保釋申請(詳見和你報另稿)。而律政司即時向法庭申請上訴覆核,因此15名原獲保釋的被告需即時還押,48小時內帶往高等法院審理。

至今日下午律政司突然申請撤銷楊雪盈、林景楠、劉偉聰及呂智恆等人的上訴覆核申請。案件傍晚於西九龍裁判法院,由國安法指定法官蘇惠德開庭處理。

經審訊後,蘇官決定維持4名被告各以8萬至100萬不等的現金擔保、4萬至20萬人事擔保,各人更需要遵守宵禁令,每日需到警署報到,保釋至5月31日再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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