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傳:1宗香港國際學校生強姦案 學校為保聲譽不作為逼使女童退學

今天,網上流傳1張附有香港司法機構審訊案件表的圖片及控訴文章,圖中審訊案件表顯示,為1宗與16歲以下女童發生性行為、猥褻行為及以威脅促致他人作非法的性行為等罪。圖中可見上庭日期為本年11月2日,審訊官為梁嘉琪裁判官。惟案件編號及被告姓名被遮蓋。

圖中控訴文章指「本週,1名就讀於HKIS(香港國際學校)男生就1宗強姦1名女學生的案件接受為期3天的審訊。事件是發生在HKIS校內,但女學生及其父母就事件向學校通報時,學校為保聲譽而決定不作為。最終家人收集到足夠的證據後,自行報警並向法庭提告。但更過份的是,HKIS責怪此事,並因為沒有讓男生暫時休學,而令女學生被逼離校。」文中最尾續指「學校應該是我們送孩子去的安全環境,而不是讓他們(校方)保護自己並讓孩子受到傷害的地方。」

本報就圖片資料到香港司法機構網頁查詢,發現11月2日及11月3日確實有與圖相乎的案件開審,而審訊亦是梁嘉琪裁判官。兩天皆為早上9時30分於東區法院審訊,但因網頁需於稍候才有更新明天審訊案件表,故未能確定明天是否還需續審。本報今天曾就此事致電HKIS(Middle School Office)詢問詳情,惟職員回答並不知情,會聯絡相關部門回應,憾於截稿前仍未回覆,會嘗試繼續跟進。

香港的國際學校發生性侵案並刻意隱藏,其實已非新鮮事。上宗發生於本年5月,位於數碼港的弘立書院爆出一宗性侵案,該校男生被指於上堂期間強行將1名女同學拉入廁所性侵,女生受驚向老師求助揭發事件。

事後有人向傳媒投訴,弘立書院為保聲譽要求全級同學及教職員封嘴,不能對外說半句話,不可以接觸事主,就算有家長得悉詢問校方亦不能向家長解釋。

其後,此案消息止於涉案男童已獲准保釋候查,然後再無任何跟進報道。

案件編號:ESCC1319/2021

0則留言

留言

Login

Welcome! Login in to your account

Remember me Lost your password?

Lost Password

WP2Social Auto Publish Powered By : XYZScript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