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違契案 被告周達權轉為控方證人 獲准特別通道進出 豁免所有起訴
圖:Meow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行政總監黃偉強去年被控違反將軍澳工業村租契,涉兩項欺詐罪,今早在區域法院進行第六日審訊。控方傳召同為被告人的營運總裁兼財務總裁周達權,並以特別通道進出法院,獲發「免予起訴書」,豁免所有起訴。法官陳廣池開庭時表示,若有人用任何方法接觸及影響證人,很大機會或可能負上刑責,指輕則刑事恐嚇,重則妨礙司法公正,強調以言可以入罪。
案件中涉及一間由黎智英持有的力高顧問有限公司(下稱力高),周達權指該公司早於1998年將註冊地址轉到將軍澳工業邨駿盈街8號,即蘋果大樓位置。當時已有一名職員負責處理力高的財務工作,及後因業務需要再聘請多名員工,由原本1樓位置搬往4樓辦公室。對於為何蘋果大樓從來沒有在水牌上出現力高名字,周達權表示不知情。
周達權表示曾經按照指示,擔任力高的秘書及董事,以信托形式持有股份,但實際持有人及決策者仍然是黎智英。周達權續指另一被告黃偉強亦曾經長時間協助處理力高的行政事宜,黎智英的助手Mark Simson則為力高總經理,黃偉強常就力高事宜向Mark Simson匯報及索取指示。
案件控告黎智英及黃偉強涉於2016年1月至2020年5月19日,向香港科技園公司隱瞞在非按訂立租契的情況下,使用在將軍澳工業邨駿盈街8號的處所。以及控告黎智英涉於1998年4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連同他人隱瞞在非按訂立租契及提案計劃書的情況下使用該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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