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判抗爭由誰承包?
外判,為商業決策的其中一種,指把承包之一部份或全部委託給當事人以外的第三人,通常用以節省資源、委託專業人員參與、轉移責任等。我們較常見的,通常為公司把部份工作外判以減輕資源成本,又或是為了轉移責任而外判,但其實,香港人對於外判的做法一點也不陌生,更可以說達到藝術的層次上。
香港人很善於外判,除了聘請外傭以轉移對家庭、子女的責任,原來連抗爭都可以以外判來進行,街頭抗爭的行動外判給予前線、議會抗爭的行動外判給予政客。而自己呢?搬出各種藉口以正當化自己的行為,既不願罷工也不願街頭抗爭,就只是付出那「其實對你來說不痛不癢」的,就認為自己已經付出了、做完了、滿足了。結果區議會的成功就覺得已經取得重大勝利,更加重了自我感覺良好的情況。
2019年已經過去。反送中運動是失敗了,這個是不爭的事實。老實講,現在去怪責每個人付出幾多已經無用,但請不要把當年的外判思維繼續。沒有誰的命比其他人高貴,也沒有誰是應該承受終生不能回港的後果,更沒有誰應該為其他人請命!
進入後香港時代的現在,你可以繼續你的贖罪卷之旅,因為這已經是在荒誕絕倫的香港下僅有的抗爭方法之一,但請不要認為是唯一。引用「Error自肥企画」最後一集中所講的一句話:「唔好逃避」,不要因為困難就逃避,不要因為需要生存就逃避,更不要因為恐懼就逃避!
撰:ViV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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