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年文章涉違反國安法 凍結蘋果3公司撿走大量資料
今晨6時,警方對蘋果日報採取行動,以涉嫌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拘捕4男1女(詳見和你報另稿)。
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指,引用國安法43條附表(一)申請手令,即為搜證而搜查有關地方,以便處理新聞材料資料(包括電子儀器)。搜查過程中,警方甚至搜查編採及後期製作的電腦,並且帶走多箱文件。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亦引用國安法43條附表(三)申請凍結令,凍結蘋果日報旗下三間公司,包括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AD Internet Limited,合共港幣一千八百萬元。
李桂華指經國安處調查後,蘋果日報從2019年至今,於實體及網上有數十篇文章呼籲外國機構及組織制裁港府及中國,更強調有強烈證據顯示文章為串謀計劃之重點。被問到基於什麼理據追溯至國安法仍未實施的2019年,李桂華則回應「如果日後我哋真係會作出檢控嘅時候,我哋會同律政司商量清楚」。
李桂華提及是次行動並非針對傳媒,只是針對干犯國安法的機構。但新聞自由並非絕對性的權利,當中仍有一定規限,例如不能違反港區國安法。最後,李桂華警告蘋果日報員工:「入面員工可能都要小心一點,唔好再犯呢個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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